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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

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程序

作者: 时间:2015-06-26 点击数:

 

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程序

1、提出方案;拟定工作方案,党委会研究,公布实施方案。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3、述职述廉述学。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听取被考核对象述职述廉述学。

4、民主测评。述职述廉述学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考核。根据述职、测评结果,通过个别谈话、征求主管校领导意见等形式,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程度情况。

6、等次确定。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和考核情况,提出领导班子评价、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党委组织部汇总有关方面情况,提出领导班子评价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推荐意见;提交党委研究确定。

7、测评结果反馈。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组分别向主管校领导和被考核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反馈,由党组织负责人向其他处级干部反馈班子和个人测评情况。

8、结果运用。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记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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