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科级干部工作交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接时间
自学校下发科级干部任职通知之日算起,离、接任科级干部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须报组织部批准。
二、交接办法
科级干部的离、接任工作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或部门负责人组织。
三、有关要求
1.科级干部使用的办公设备原则上留在原单位。
2.新设岗位科级干部的办公设备及家具,由所在单位按照学校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有关规定进行配备。
3.凡工作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跨越党总支的,由人事处、组织部与有关单位相互协调,将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入新的部门或单位。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