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中关于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现就民主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书面推荐(6月22日8:00- 11:00)。由申报人员所在党总支(机关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填写民主推荐表(附件1),并根据推荐结果计算民主推荐成绩,在6月22日12:00前将民主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民主推荐成绩按百分计。具体计算办法为:
处级干部民主推荐得票率(处级干部推荐票数÷参加民主推荐的处级干部人数)×60+其他人员民主推荐得票率(其他人员推荐票数÷参加民主推荐的其他人员人数)×40。
2.科级岗位所属单位谈话推荐(6月22日15:00-18:00)。由党委组织部组建九个谈话推荐小组,分别深入科级岗位所属单位与相关人员(不少于10人)进行谈话推荐。九个谈话推荐小组负责谈话单位如下:
第一小组:音乐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第二小组:经济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旅游规划学院
第三小组:文学院 体育学院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第四小组: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低山丘陵区生态修
复重点实验室)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高压智能开关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五小组: 新闻与传播学院(伏牛山文化圈研究中心)
图书馆 外国语学院
第六小组:机关第四支部 机关第五支部
机关第六支部
第七小组:机关第一支部 机关第二支部
机关第三支部
第八小组: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第九小组:后勤管理处
三、有关要求
1. 各党总支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民主推荐工作。
2. 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要积极主动配合学校谈话推荐小组的工作,确保谈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1日
附件1 平顶山学院2016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票
附件2 平顶山学院2016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