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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

关于建立中共平顶山学院党校教师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14 点击数: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我校党员、干部、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党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党校教师,建立我校党校教师库,充实党校教师队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党校教师库内的教师主要从校内副处级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党务干部中遴选。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备扎实的政治理论功底和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爱岗敬业、工作负责、作风严谨,学术研究能力突出。

(五)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对照推荐申报条件填写《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党校教师库申请表》,由所在党总支进行初审。

(二)统一推荐。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推荐到校党委组织部。

(三)审批选拔。入库总人数计划为50人左右,学校党校审批选聘。

三、管理使用

(一)党校教师库日常管理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安排入库教师开展党校教学工作。

(二)入库教师要主动承担授课任务,认真准备教学课程。

(三)党校对入库教师教学情况实行定期考核评估,实施动态管理,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更新教师库。同时对表现突出、受到好评的教师,将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推介。

(四)入库教师按照学校党校有关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放课酬。

请各党总支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61125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4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13903758665@163.com

附:《中共平顶山学院党校教师库申请表》(下载中心)

 

 

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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