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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

平顶山学院2013年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3-06-19 点击数:

 

平学院组文[2013]2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平顶山学院2013年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平顶山学院2013年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3327

平顶山学院2013年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科级干部已任期届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科级干部换届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通过换届,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结构合理、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适度交流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科学发展观。

(二)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改革,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所担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热情为教学、科研和学生等工作服务。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六)身体健康的全校正式在编人员。

四、任职资格

(一)年龄:提任正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41日以后出生),提任副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41日以后出生)。共青团的干部,提任正科级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41日以后出生),提任副科级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34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工作年限:申报正科级职务。现任副科级干部一般应任职两年以上(含两年)具有本科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申报副科级职务。具有本科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一般应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近三年(进校不足3年的硕士研究生,可按实际在校年数)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选任方式和程序

(一)选任方式。本次换届工作采取考察任命的方式进行。

(二)选任程序

1、宣传动员。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公布岗位职数和实施方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2、公开报名。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可申报一至两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分配,填写《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换届岗位申报表》(表格从组织部网页下载),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按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凡本人不申报的,不列入本次选拔任用范围。

3、资格审查。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或存在其它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选任资格。

4、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现任科级干部对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在其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5、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6、确定拟任人选。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凡属提拔任职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

8、办理任免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干部备案、任免手续。属于提拔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精心组织。科级换届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各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严肃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和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机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十不准”的纪律要求。对违犯纪律的情况,一经查证落实,一律取消任职资格。

(三)所有科级机构的干部职数均为1个,符合正科级或副科级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根据换届工作的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任人选。

(四)本方案不包括教学院(系)。教学院(系)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按照《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扩大院(系)事权的意见》(平学院发〔20118)文件要求,由各教学院(系)党总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按照程序开展换届工作。

(五)科级换届坚持个人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对不服从组织调整安排的干部,一律作免职处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任用:

1、近3年内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者;

2、在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1/3者;

3、被师生员工举报,经查证属实,足以影响任职的;

4、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六)加强领导。为加强此次科级换届的领导,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张清廉为组长,副院长罗士喜、纪委书记田建伟、工会主席张久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组织实施,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注:《2013年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换届机构及职数一览表》和《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换届工作时间安排表》在组织部网页另行公布。

主题词: 科级 换届 实施方案

平顶山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327日印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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