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负责制订党委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计划,经党委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全校的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中层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
5、协助党委做好处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
7、负责科级及以上组织机构、干部职数的设置论证、审查和报批工作。
8、负责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9、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12、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