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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最佳党日活动”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20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我校党建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最佳党日活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所属党支部近两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党日活动。

  二、评选标准

  (一)主题鲜明突出。能够充分展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构建和谐校园,在学校的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争创一流业绩的精神风貌。

  (二)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具有积极的思想意义。紧密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实际情况,使党员能够通过党日活动的开展普遍受到教育和启发,激励党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具有针对性、典型性,参与度高。能够针对当前学校的中心工作,贴近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实际,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党员参与度高, 能充分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对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大激励作用。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为申报时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1—3个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zzb@pdsu.edu.cn),材料包括《平顶山学院 “最佳党日活动”评选申报表》、参评活动文字介绍(1500字左右)和活动实施过程中PPT资料。 

  2、评审阶段(5月4—5月24日)。各党组织以PPT展示的形式进行汇报,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委按照活动主体是否鲜明、内容是否积极向上、效果是否明显等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评比,做出综合评价。

  3、评审公示阶段(5月25—5月30日)。将评审结果报校党委审定,然后进行公示。

  4、表彰阶段。本次评选将在申报参选的项目中评选出优秀奖,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具体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最佳党日活动”评选工作中,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最佳党日活动”评选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岗位,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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