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类岗位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步骤
1.个人申请(6月27日8:00-10:00)。根据《平顶山学院科级机构和干部职数设置方案》(平学院发[2016]11号)公布的教学科研类科级岗位,凡符合任职条件者可自愿报名。按照岗位要求及岗位需要,在同意服从组织安排的前提下,个人填写《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岗位申报表》(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并在规定时间报送至所在单位党总支。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6月27日10:00-12:00)。由所在单位按照《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审核结果(附件2)于6月27日16:00前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3.民主推荐(6月28日8:00-10:00)。所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任职资格复审的报名者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附件3),并将民主推荐结果(附件4)于6月28日11:00前报党委组织部。
4.确定任职推荐人选(6月28日10:00-18:00)。根据党委组织部对民主推荐结果的批复,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任职推荐人选(附件5),并对新提任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推荐任职请示(附件5)和考察报告(附件6)于6月28日18:00前报党委组织部。
5.酝酿决定(6月29日-7月2日)。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党委会同意后,凡属提拔任职人员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任职(7月3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校下发任职文件。
二、几点要求
1.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是所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主动与行政负责人交流沟通,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决策机构的作用,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周密部署,严格程序,保证选任过程自始至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程序性强,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向组织部报送有关材料,确保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1.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岗位申报表
2.平顶山学院教学科研类岗位科级干部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表
3.平顶山学院教学科研类岗位科级干部民主推荐票
4.平顶山学院教学科研类岗位科级干部民主推荐结果汇总表
5.推荐任职的请示
6.平顶山学院教学科研类岗位科级干部选任考察报告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