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平学院发[2016]12号文件)规定,请还未提交个人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科级干部(包括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于10月15日前交至党委组织部421。
提交要求:请将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装在档案袋内,封面贴上本人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清单(模板见附件1)。
附件1: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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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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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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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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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专学历认证报告
2. 本科学历认证报告
3. 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硕士)
4. 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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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认证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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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士学位认证报告
2. 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3. 博士学位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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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个人所获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均需要认证)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26日